法邦网—护身法宝

房屋质量纠纷解决方式

苏村野律师 2010-03-1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是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业主发现此类问题,且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具体的受理部门是当地的质量监督机构)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业主可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按照规定,开发商接到投诉后应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处理。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与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对不属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可在处理完毕后,向责任单位(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追偿其在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另外,应当提醒业主: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因此,弄清保修的范围和保修时限非常重要。

  还有一个是最笨、也是最好的方法: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向专业人员求助,让专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参与问题的处理,避免贻误相关证据的收集,耽误了处理问题的时机。聘请律师直接参与,则是您最佳的选择。

房地产投资风险提示目录

房地产投资风险提示

房地产开发会遇到哪些风险?房屋认购书的签署意味着什么?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应考虑哪些内容?房地产开...

浏览次数 : 495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