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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我做主

单薇律师 2009-04-07


  名字是一个人的个性符号,谁都想拥有一个朗朗上口,脱俗有意义的好名字,但是18岁的小A就遇到了一个让她尴尬的问题。小A今年18岁了,刚上大学的她发现班上还有一个和她同名同姓同性别的同学,这让她的生活遇到了不少的麻烦,其实这样的事情不是现在才发生的,以前在她生活的地方,就有七个人和她的名字一样,这让小A觉得自己想被复制了一样。她咨询过好多地方,包括派出所和律师,但是给她的答案却不十分统一,有的说可以改,有的说不可以改。那么小A可以为自己改个名字吗,又需要哪些程序和资料呢?

  律师支招:

  依照法律规定,作为公民,可以申请更改姓名。

  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根据该规定,该读者在由于与其同名同姓的人过多,给其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情况下,有权利改变自己的姓名。但是,并不是法律规定可以更改,作为公民就可以随意更改,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在确认了自己要更改姓名后,依照《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由于该读者已经18岁了,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需要由其本人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作者:单薇律师  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手机:1392077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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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的小A想改名字。她咨询过好多地方,包括派出所和律师,但是给她的答案却不十分统一,有的说可以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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