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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岂可用物品折抵

张新月 2009-06-15



  小李是永兴酒厂的职工。前些年,酒厂的效益好,工人的福利待遇也高,小李一家的日子自然是过得有滋有味。可近些年,随着酒厂越来越多,竞争也日益激烈,再加上自身经营不善,永兴酒厂产品的销路每况愈下,已经濒临破产,职工们也半年多没有领到过工资了。

  春节将至,大家都等着拿钱过年。一些职工找到小李,说是去厂里要工资。小李正跟媳妇儿小翠为钱的事情发愁呢,于是就跟大伙儿一起去了厂里。见到厂长后,大家一阵七嘴八舌,大有不给钱就不罢休的架势。无奈之下,厂长说开个会研究一下,明天一定给大家答复,职工们这才慢慢散开了。         

  第二天,厂里召开职工大会,说是要给职工发工资。小李跟着大伙儿乐颠颠的去了厂里。临走前,小李嘱咐小翠去买点肉,中午好好改善一下生活。小李走后,小翠就忙活开了。晌午的时候,小翠已经做好了香喷喷的红烧肉,只等着小李回来。

  就在小翠满心期待的时候,小李抱着一箱酒回来了。还没等小翠开口问,小李就愁眉苦脸的说:厂里说没钱给大家发工资,所以用这些白酒折抵工资。我分到了60箱,都在厂里搁着呢。

  闻听此言,小翠懵了:这工资,怎么就变成白酒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宝解密:

  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本案中,酒厂在经济效益不好的情况下,为了兑现拖欠职工的工资而发酒,这种形式好像合情合理,实质上是侵犯了劳动者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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