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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列一

2009-02-19


  这楼市是一天比一天火,房价跌跌涨涨,买房的人却不见少。可买房不比买玩具,这可是大事,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买卖。所以,法宝提示您,签合同时可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别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最后吃亏不说,还麻烦一大堆。这次咱就专门说说签合同的人。

  买受人——购房人

  看房选房,可能是情侣或是两口子一起进行,也可能是儿子女儿为父母挑选,也可能是父母为子女早作打算,也可能是亲戚朋友陪同。但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填写的“买受人”却必须明确,因为这一栏填写名字的人将要为这份合同承担责任。当然,也只有这个人才可以享有对房屋的权利。

  “买受人”一栏填写名字的人:

  1、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
   
  2、需要交付首付,申请贷款。
  
  3、遇有对方违约时,追究对方的责任。
  
  4、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在取得产权证之前,合同可以证明房产是属于他的财产。

  出卖人——开发商

  开发商是楼盘的开发者,也是楼盘的大产权人,购房人购买了房屋之后,才能够从开发商手中分割获得“小产权”。因此,只有同开发商签约,您才能够顺利地接收房屋并获得产权。

  那么,如何确定与您签约的就是开发商呢?

  第一,签合同前,请您首先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记载的销售单位是否一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记载的销售单位就是楼盘的开发商。

  第二,您还可以查验营业执照正本或是上网查一下“出卖人”一栏填写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和法定代表人是否属实。

  第三,您还可以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是否相同。

  第四,如果是现房,您还可以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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