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护身法宝

都是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惹的祸

2010-03-19


  服装公司派销售员小陈去老家江苏某地推销产品,公司规定按照销售额提成7%,销售任务为5000件,快接近月底了,小陈还差500件未销售出去。他打听到高中同学小丁在某百货公司任购销经理。于是,小陈立即找到小丁商量此事。小丁认为百货商场刚进了一批货物,按照公司的计划2个月后才能进货,如果现在去申请增购一批,得经过领导层层批准,程序上很复杂,如何才能帮到昔日的老同学呢?小丁就自作主张拿出以曾经盖过公章空白合同,与小陈当场签订500件服装的购销合同。

  10天后,服装公司按照地址发500件服装至百货公司,百货公司认为并没有授权销售代表小丁购买该批服装,拒绝收货和付款。服装公司认为既然双方已经订立购销合同,并且盖过公章,怎么能叫没授权呢?于是服装公司起诉百货公司要求其履行合同,支付合同货款。

  (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宝解析:

  本案中,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实际上就是百货公司授权小丁的委托书,服装公司看到合同签字方为苏杭百货公司的购销副经理,并且有合同上加盖该公司的公章,红云公司有理由相信这分合同应该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指出,合同的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应当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代理权,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签订的合同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百货公司作为委托单位,即被代理人,应当承担授权人应负的民事责任,即按合同规定接受这批服装,并支付货款。若百货公司想解除合同,必须承相应的违约责任。

  难道苏杭公司就白白承担损失吗?回答是否定的。购销经理小丁不顾百货公司的利益擅自签订服装购销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当对因其行为而给百货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此百货公司可另行起诉,追究小丁的赔偿责任。通过本案我们提醒公司管理者:单位对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应当进行严格管理,防范业务人员利用加盖公章空白合同带来的风险。

如何应对二房东目录

如何应对二房东

对于租房者而言,在租房时当然不愿意遇到“二房东”,生怕一个不小心会上当受骗,那么,租房者如何在这种可...

浏览次数 : 954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