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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

2013-10-17

申请专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一项法律制度。凡具备专利条件的发明创新都应及早申请专利,以获得国家的法律保护。申请专利必需按照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写。

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专利的原则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原则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即发明、实用新型申请专利必须坚持一发明(或一实用新型)一专利的原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原则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一般也应遵循一外观设计一专利的原则。

专利申请流程

(一)确定申请类型

1. 发明 产品形状、构造、生产工艺、配方 保护20年

2. 实用新型 产品形状、构造或两者的结合 保护10年

3. 外观设计 产品形状、图案或色彩与它们的结合 保护10年

(二)撰写申请文件内容:

1. 发明(实用新型):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2. 外观设计: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方式:自己撰写或委托代理机构撰写。

(三)递交专利文件

直接邮寄或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

(四)缴纳申请费用

1. 发明900元/件;实用新型500元/件;外观设计500元/件。

2. 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用减缓手续。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利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同时退还申请文件。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例如:用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或者通过电话提出专利申请是不能受理的,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能受理。

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观设计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

3、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中任一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中任一项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请求、图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项的不能受理。受理条件审查,只检查专利申请这几个部分是否齐全,对每个部分内的文件是否完整不作审查。所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定要仔细核对。

4、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不能受理。

5、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不能受理。

6、与我国既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同胞未按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不能受理。

7、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居民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专利局邮寄专利申请的;港澳台地区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时,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销的原因

(一)初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二)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申请专利期限

1、 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2、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3、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4、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6、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7、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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