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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并未参与实际经营,股权1%可否查询公司账簿?

商事诉讼案例     深圳商事诉讼律师李慧丽     2017-06-07 阅读:642

文道全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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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股东股权1%从未参加经营,要求查询账簿遭拒绝

广州TXBN电器有限公司(下称“TXBN公司”)是香港TXBN电器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电器公司”)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2005年11月21日,HD亚洲有限公司(下称“HD公司”)和香港电器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从香港电器公司受让了TXBN公司1%的股权,TXBN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对其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于2006年1月24日获得广州市番禺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批准,并办理了相关的变更登记。HD公司自成为公司的股东起并未实际参与公司的惯例经营,也从未获得公司分配的利润。HD公司于2008年11月25日委托罗律师向TXBN寄出了《查阅会计账簿申请书》,但TXBN公司以HD公司存在不正当的目的为由拒绝了HD公司的请求。HD公司诉至法院,要求TXBN公司提供公司相关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账簿以供查阅。

法院判决:查询账簿合法合理,判决支持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HD公司与香港TXBN公司于2005年11月21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当时该协议尚未获得外商投资企业审查批准机构的批准,有关股权的转让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故当时HD公司尚未成为TXBN公司的股东,无权要求查阅TXBN公司的财务资料。但是,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范围,原则上不应仅仅限于成为股东之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所以法院判决TXBN公司提供公司相关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账簿以供HD公司查阅。

律师说法:股权1%可否查询公司账簿?

股东知情权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只有具备了股东身份才可以享有该项权利。但是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知情权的起始时间与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范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由于股东通过查阅公司会计的资料,从而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相关的财务信息,是其行使股东权利并对公司经营做出决策的重要前提。所以只要股东的请求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合理原则,如要求查阅的财务账册不是过于久远以致给公司管理造成不合理的负担,以及不存在查阅的账册与股东的现实决策和权利救济无关等情形,公司就有义务给予配合,以保障股东正当权利的实现。本案HD公司的要求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没有证据证明HD公司存在不合理或不正当的目的,故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股东并未参与实际经营,股权1%可否查询公司账簿?”案例的具体介绍,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一旦涉及股东权利纠纷,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得到合法的解决措施,依法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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