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占语音市场70%以上份额
近日科大讯飞介绍,公司占有中文语音市场70%以上的份额,开发的各项产品均深受市场喜爱,例如:灵犀语音助手始终保持同类产品中用户规模第一;酷音铃声在手机铃音类产品中,市场占有率、用户体验均保持领先;车载产品已与奔驰、宝马、丰田等国际厂商以及国内所有的汽车厂商实现合作;智能电视业务在电视行业始终保持行业第一;叮咚音箱销量稳居WiFi音箱品类第一,超越第二到十名的总和。
当前中国市场上助理类产品仍然是一个小众市场,叮咚音箱与亚马逊相比在中外文化、市场环境、智能家居普及程度、消费者对创新产品接受速度等均有显著差异,不可简单比较。有人质疑科大讯飞以后会走向垄断性发展模式,对此仍有部分专业人士提出担忧。(来源:证券之星)
如何认定市场垄断?
我国《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此外,垄断协议也称为卡特尔,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和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形成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下游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因此,认定垄断协议,只需要按照上述条件去评价和分析,满足上述条件的就可以认定为构成市场垄断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首先要认识到只有在专业商事诉讼律师的指导下,才能对有关垄断行为案件的利弊权衡做出一个准确的判断,才能在复杂的权利义务纠纷中,最大范围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避免企业或个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