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商拖欠4300万租金
果商拖欠4300万租金,村民在危急之际还不忘幽默,标语写的是“欠钱的都是爹”、“爸爸去哪儿”。这件事告诉我们,土地流转能攒钱,但是风险也不小。
1998年,当时的槎龙村经济联合社与广州运达运城果品贸易公司签订多份合同,将位于广清公路东侧、增槎路段的集体土地租赁给运达公司开办“广州山西运城果品市场”。但从2004年开始,运达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未按合同约定向槎龙经济联社支付租金。截至去年11月,运达公司已经累计拖欠租金达4300多万元。2012年,槎龙经济联社就已经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年1月,白云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集体土地流转方式
反租倒包。由乡(镇)或村集体将农民承包的土地“返租”回来,再承包给个人和单位(往往是有经营能力的种养能人或经济实体),由接包方向集体缴纳承包费,同时给转包土地使用权的农民以经济补偿。这种形式在尊重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改变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格局,实现了区域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在发挥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优越性的同时,也发挥了家庭分散劳动的优越性。
土地股份合作。即农民把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交给集体,从而换取一定数量的股份。集体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并通过章程或协议将投资形式、投资份额及收益分配等经济处理办法事前做出规定,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经营,并获得相应收益。
土地转包。原承包方将其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条件再发包给第三方,而原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不变。在这种方式下,新的承包人不与土地所有者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双方根据当时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条件签订转包协议,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转让。指原承包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将自己与发包方业已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由第三方向发包方履行。这种现象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近城郊区和厂矿工业区附近。这些地方的农民有相对稳定的非农收入,从而不必再依赖土地来维持生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农民不必再为几亩田的经营牵肠挂肚,可以安心从事二、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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