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妇追尾兰博基尼将赔40万
如今有钱的人越来越多,而象征有钱人尊贵地位的各种豪车也开始频繁的涌上马路。可近日就有一辆的不幸的兰博基尼,新车上路就被一孕妇“吻”了个正着!据说就这一“吻”,40万可就没了。
昨日下午3时30分许,大连甘井子区中华路二十高中路段,一辆的崭新兰博基尼被一辆尼桑轿车追尾。尼桑轿车女司机表示,本想离豪车远点,却因妊娠反应,产生孕吐影响了驾驶,导致两车碰在了一起。兰博基尼司机称,购车价500多万,刚刚上完牌照,维修费预计40多万元。
两辆车均是由大连中华路自东向西行驶,兰博基尼在前,银灰色尼桑车在后。事后,交警向两位司机确认,是尼桑车准备变道时发生追尾碰撞,两位司机没有疑义。本来两辆车车损都不是太重,兰博基尼右后侧保险杠碎裂、大灯受损,尼桑车右前脸保险杠和大灯碎裂,但因经济损失数额太大,所以最先赶到的交警收走了两位司机的相关证件后,告知他们在现场等待事故勘查。
驾驶兰博基尼的小伙称,事发后两人下车,尼桑车女司机表示自己本来是想躲远点的,没想到却碰撞在了一起了。两个人之前就见过面,在大连二十高中附近的机动车检测中心那里,小伙去给自己的兰博基尼办理牌照,女司机去办其他业务。两个人一前一后办理完业务后,出来时也是一前一后上路行驶。
女司机称,自己刚刚怀孕,突然有了妊娠反应,发生事故前正好想吐,最后没吐出来却影响了驾驶,撞在了前面的车上。碰撞发生后,两车都有闪躲的动作,最后停止时车头全都逆转朝东,并且变成了尼桑车在前,兰博基尼在后。
保险公司的一位业务员表示,女司机的车保了事故险,但第三者责任险最高保额只有30万。可能不够对方车的维修费,也不一定会按照最上限进行理赔。驾驶兰博基尼的小伙称,自己的车刚买不久,只是改过颜色,购车时花了500多万,虽然没有最终定损,但他咨询后预估维修费用得40万以上。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 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知名债权债务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提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驾车需要小心,尤其像孕妇这样的准妈妈。虽然此次事件只是高额的赔偿费用让这位准妈妈犯难,但是如果的真的出了什么严重的后果,那么很可能会悔之莫及!(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