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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位前男友 男女各方谁有权利决定孩子去留

法邦网     2013-07-15 阅读:417



5位前男友不知孩子是谁的

5位前男友不知孩子是谁的,现在的观念虽然很开放,但是观念的开放应该不是对自身行为的放纵。但是,让人更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女生的5位前男友竟然能聚到一起,负责帮其在医院流产。

据悉:一个22岁的未婚先孕女孩在医院将要做人工流产,却不知道怀的孩子是谁的,于是就将之前和她发生过关系的5位前男友都叫到了医院。这五个前男友之间还分工有序,排队的、陪检查的、交钱的,各有各的任务,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男女各方谁有权利决定孩子去留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可以知道:胎儿不是公民,而是被看做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故,母亲有处置自已身体的权利。 如果男方采取措施故意导致女方流产,则构成人身伤害罪,可参照相关法律条款处理。 打胎的涉及到双方的权利,最好能协商一致。 如果女方坚持打胎,除了涉嫌侵犯男方的生育权之外,没有其它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男方故意导致女方流产,很可能触犯刑法。可以参考: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四十二条 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管如何,孩子是无辜的,即使决定不要孩子,最好还是双方商量一致,否则一不小心就会引起法律纠纷。不过该案中的男女各方还真是协商一致得不能再一致了。不知道是该觉得他们是可敬呢还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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