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户400万遭盗刷
储户400万遭盗刷,银行看着钱被人非法取走而无奈。一直以来认为将钱存在银行的人估计经过此次事件,也会觉得,连银行也不是个可以放心的地方了。虽然银行的系统已经逐步完善,但是犯罪分子,仍然能抓住漏洞,进行犯罪。
据悉:5月10日下午1时57分,正在中山出差的王晓龙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告之其账户消费了4078000元。事发银行相关负责人说,接到客户反映后,便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通过公安的快速查询冻结系统追踪发现,这400万元资金通过POS机转账方式被分散到全国多家银行200多个私人账户被取走。”
盗刷信用卡是盗窃还是信用卡诈骗罪
盗刷别人的信用卡肯定是犯罪行为,那么盗刷信用卡的行为是盗窃还是信用卡诈骗呢?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盗刷信用卡分两种情况,一是盗窃别人的信用卡,然后再刷,此时应定为盗窃罪,如果是利用信用卡信息伪造信用卡,然后刷的行为应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本案中,受害人的卡还在自己的手上,因此,罪犯是利用信用卡信息进行的犯罪,因此属于信用卡诈骗罪。通过此次教训,我们要注意保护自身个人信息,尤其是有关财产方面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