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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出的高楼与纠纷:借用资质导致合同无效

法邦网     2013-07-31 阅读:437



2009年7月,包工头唐杰(化名)借用山东某施工企业(下称“被挂靠企业”)的资质,中标承建了四栋居民住宅楼的建设工程,并以该施工企业的名义与建设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筑面积5万余平方米,总造价8000万元,施工期限2年。合同签订后,唐杰个人筹集资金垫资并组织施工建设,“被挂靠企业”每年收取唐杰30万元管理费,不进行施工和管理。施工过程中,因建设方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至工程主体及装饰全部完工,处于收尾阶段时,唐杰的实际投资额已达到1个亿,远远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由于建设方未支付工程,导致唐杰无处筹资,且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款3000余万元不能归还,债主纷纷上门向唐杰追要欠款并起诉,查封了“被挂靠企业”的全部账户和办公楼,导致工程停工,“被挂靠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处于破产状态。

2011年12月,唐杰以建设方为被告向济南中院起诉,要求认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方应支付工程款5000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唐杰借用“被挂靠企业”的资质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根据工程造价鉴定,判决建设方支付唐某工程款4500万元,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嘉宾律师介绍】

曾艳丽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00年执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所属的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2011年12月,创建了以“房地产、建筑工程”为专属服务领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山东永奕恒律师事务所。该所致力于“打造诉讼精品、创建非诉名牌”的创业理念,秉承“探索、创新、求精”的服务宗旨,以客观、公正、严谨、诚信的工作作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曾艳丽律师执业十多年,办理了诸多民事、刑事、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先后为二十余家公司、开发商、建筑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先后全程为十余个大规模的旧村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法律服务,在项目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结算等工程建设领域,有其独特的法律服务技能和娴熟的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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