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鼓励恋爱
学校鼓励恋爱,大部分学校对恋爱不鼓励也不反对,大部分学生都认为该谈一次恋爱。学校明明白白的提出来,是顺应民意的倡导。
上周末是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报到的日子,就在3000名新生踏入校门时,一张贴在学校宣传栏上的海报“亮”了—它的第七条写着:至少应该恋爱一次,无论成败。
校规的合法性不是天生的
校规并不具有凌驾于学生权利及法律法规之上的合法性基础。就像学校总是要求学生们服从校规一样,校规必须严格遵循法治化与程序化的审核路径。校规脱胎于教育部有关行政规定及赋予权限,但我们还要追溯合法性源头——教育部有关行政规定及赋予权限,同样要接受上位法约束。
校规中那些自认合理,但详加审视却有悖国家法律理念的条款,究竟隐伏了多少而无人察觉,并且在具体执行中可能侵犯到学生权益,长期以来都处于混沌状态。学生往往由于博弈不对称成为沉默的大多数,但总有一些学生忍无可忍要捍卫切身权利,最终在与校规的激烈冲撞中演化为特殊事件——正如当年某作弊学生被学校取消学位,通过司法诉讼路径讨回公道,庄严的法庭否定了校规自成一体的合法性,遗憾的是却没能从个案扩散成对校规的全面审查。
合法性不是与生俱来的,它需要通过公共权力建立的社会秩序获得其成员的忠诚。按照公认权威的法律规范建立校规,是学校对其权力作出辩护的理由和根据,也是使学生“服从”获得内在性的基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