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锯腿农民曾买好丧服
锯腿农民曾买好丧服,如果新农合能解决问题,谁愿意在家等死?生病了,导致死亡的不是疾病本身,而是无力负担的医药费。新农合是国家花费巨力为农民提供的生存保障,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又太多的农民没办法从中得到真正的帮助。
2012年正月,当北京某医院宣判河北保定东臧村村民郑艳良“死刑”后,回家前,他的妻子买好了丧服,准备随时给丈夫办理后事,郑艳良也等着他人生终点的到来。
当年4月14日上午,不堪忍受长期病痛折磨,郑艳良嘴里咬着缠上毛巾的痒痒挠锯掉了自己的右腿。10月11日,河北保定市第二医院血管外科主任韩冰称,郑艳良如果入院治疗,本可以得到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救助,但郑艳良认为自己的病没法治,放弃去医院治疗,让本该有的救助成空。然而,多名清苑县政府部门官员在受访时表示,郑艳良应获得的补助受限于财政资金短缺,补助力度不足以让贫困的郑艳良承受。因此,向社会募捐成了当下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这样的新农合有什么用
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当然对于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这是给他们提供了实在的优惠。所以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
新农合就报销比例而言,在住院补偿部分,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在大病补偿部分: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但是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这样的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但是当农民生的不是阑尾炎、肠胃炎这样的小病,而是像郑艳良这样需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医药费的重病时,新农合却恰恰不起作用了。(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