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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自己动手术 安乐死让病人有尊严地离去(图)

法邦网     2013-10-17 阅读:460



导读:

患癌自己动手术,此事件引发广泛议论和思考。对于没有生还希望的、频临死亡的癌症病人,是否可以安乐死,给病患最后选择有尊严离开的权利呢?在我国,法律尚不允许安乐死。而且,人们对安乐死是否人道是否合乎伦理,人们众说纷纭,对安乐死是否该合法化更是莫衷一是。

事件回顾:

患癌自己动手术

近日,有一位八旬老人,自己给自己动了手术,还把肠子拿出来看。韦大爷年近八十患上癌症,由于老人已经病入膏肓,医院也没有更好的医治措施,为了不影响孩子,同时倔强的老人便用刀子切开自己的腹部,想看看是那根肠子除了问题。对于外界纷纷传言老人是因为无钱医治,子女表示并非如此。患癌后,子女多次将老人送到医院,但是癌症让医院也束手无策,因此才做出了如此痛心的举动。最终,老人因抢救无效,但是被倔强的老人拒绝,过了不久,老人便没有了呼吸。(来源:人民网)

邦点评:

安乐死法律是否允许

安乐死都是一个充满争论的问题。赞成的人认为,安乐死可以减少病人的痛苦,让不可能治愈的病人有尊严的死去。而反对安乐死的人认为,安乐死有违人伦,是对生命权不折不扣的亵渎与不尊重,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1935年,英国成立第一个自愿安乐死合法化委员会,3年后,美国也成立了同样的委员会。1976年后法国、丹麦、挪威、瑞典、比利时、日本、意大利等国也都出现了自愿实行安乐死协会。这些民间组织的宗旨在于使安乐死合法化。

上世纪50年代,一些国家开始尝试为安乐死立法。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的《自然死亡法》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安乐死的法案。1996年,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了《晚期病人权利法》,从而使安乐死在该地区合法化。但实施一年后,即被推倒。而今天确立安乐死法律地位的,只有荷兰、比利时等少数西欧国家。

但是,目前我国并不允许安乐死。实践中,安乐死的案例还是以故意杀人罪来对待。对于安乐死立法,相关部门称时机还未成熟。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支持安乐死

Aviva-baby:好可怕

曹童鞋是个好同学:可怕的癌症

Cancer翼哥:支持安乐死,让人平静的离开。

结语:

安乐死是个久盛不衰的问题,它之所以不衰是因为久久不将其合法化,而致使争论双方经久不息的辩驳。我国应该尽快给予安乐死一个定论,让安乐死在法律上能够真正的安乐死。(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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