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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父母4万元叫卖亲生儿 被逼无奈如此(图)

法邦网     2013-11-18 阅读:426



年轻父母4万元叫卖亲生儿

年轻父母4万元叫卖亲生儿,只因太穷养不起。明知道养不起,为何当初要把孩子生下来呢,孩子是父母爱的结晶,怎么可以说卖就卖,日子再苦,但还是可以活下去的。孩子最好的生活永远是留在父母身边的,苦一点没事,离开了父母,再优越的生活也没意义。

2013年11月16日,福州,一对年轻的夫妇阿斌(化名)和阿香(化名)准备4万元转手刚出生的男婴,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转手的原因是“实在养不起”。福州便衣警察在贩卖儿童交易地点控制了现场,阻止了交易。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应当负担的义务有:

(1)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

(2)照顾子女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子女财产;

(4)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

(5)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子女进行诉讼;

(7)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父母有照顾子女生活的义务,年轻的父母要将自己的亲生儿卖掉显然没有履行好作为父母的义务。(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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