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证妈妈流泪认罪
假证妈妈流泪认罪,检方建议判处缓刑。法官有权利判这位妈妈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但人们应该深刻地去批判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甚至可以去批判政府。一个中国的孩子,上个学都怎么可以这么艰难,谁之过,谁之罪?
一个非京籍的孩子想在北京读小学竟然需要不同部门的5个证明,差一件都不行。因为辛辛苦苦从老家开回的证明“不合格”,山东母亲曹某想办个假证把儿子送进学校,不料被抓。一想到受过刑罚会影响孩子的将来,假证妈妈心里就难受。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根据《刑法》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假证妈妈犯罪情节并不严重,请律师为其辩护,判处缓刑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