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此次溢油事故对周围海域造成严重影响,事故周边840平方公里的海水一夜之间由一类水变成了劣四类水,该海域海水石油平均浓度超过历史背景值40倍,最高浓度超过历史背景值86倍。油污对水产养殖的破坏正在显现,有媒体报道,当地渔民养殖的水产在大批死亡。那么,遭受巨大损失的水产养殖户,该如何维权呢?
【养殖户维权的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1983年颁布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之规定,受到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单位)处理,及时计算损失,要求造成污染损害的一方赔偿损失。海区主管部门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调解处理。
当事人对调解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案件还可以按仲裁程序解决。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认定】
一、须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中海油及康菲石油公司所属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此次溢油事故对周围海域造成严重影响,事故周边840平方公里的海水一夜之间由一类水变成了劣四类水,该海域海水石油平均浓度超过历史背景值40倍,最高浓度超过历史背景值86倍。
第二、须有污染环境的损害后果
水产养殖户养殖的水产品大量死亡,已经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例如,当地160户养殖户发现养殖的扇贝等海产品大面积死亡,扇贝苗死亡率高达70%。
三、污染环境行为与污染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及第66条规定,关于污染环境侵权责任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规定。这在以前的如《民法通则》规定中是没有的。污染环境,首先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承担举证责任。其次是因果关系推定,由污染者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侵权责任法新增加的规则。
【环境污染侵权的举证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受害人很难证明排污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张树贵律师指出,环境污染,有时多因一果,情况复杂,要让被侵权人证明企业内部在组织管理、生产流程中的过错是有困难的。因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和因果关系推定,原告只要证明排污者排放污染,且原告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并且证明两者之间有可能存在因果关系,法官就直接推定有因果关系。被告如果认为自己的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的,免除责任,不成立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语】
环境污染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巨大的环境灾难,有可能让水产养殖户几年的辛勤努力,付之一炬,甚至是家破人亡,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不仅仅应让环境污染的受害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更能够成为架在环境污染违法者上的一把利剑,让这一幕幕让人痛心的环境污染损害事故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