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向来是阴柔的代名词。男女结合为夫妻,也是阴阳的结合,如果夫妻和谐,家庭幸福,那么这种结合就是恰当的,合适的。但是,如果双方的结合不合适,其中的表现之一就会是家庭暴力。
根据中国公开调查显示的数据,女性在家庭暴力中属于受害方的占到90%以上,而在所有有统计的离婚案件中,有家庭暴力诉求的占到30%以上。我相信,真实的数据远比统计的数据要大。因为在中国“家丑不可外扬”的文化背景下,即使遭受到了家庭暴力,许多受害者也是忍气吞声,哪怕就是离婚了,也不会对外说出真正的原因,而只说是由于两人脾气性格不合而造成感情破裂。
大多数女性在家庭暴力中忍耐的后果就是,男性在施暴以后得不到惩罚、谴责,致使男性在后期的家庭暴力中升级,并得到控制女性的快感。而女性再坚强,再忍耐,也最终是有限度的,因此,最后,当女性的暴力忍耐达到极限后,女性的暴力反抗就自然产生,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女性暴力犯罪。由于女性长期积压的怨气集中暴发,并且由于担心自己假如反抗不彻底,会招来男性更凶狠的暴力,因此,一旦女性打算反抗,男性可能会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女性反抗者杀死。这就是家庭暴力的极端的情况。
我们看到,前期,在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里,女性都是受害者,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都处在压抑状态,而在最后的反抗暴发期,男性可能在瞬间就会毙命,相反,此时女性成了加害人,男性成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因此,可以说,家庭暴力中,没有赢家,双方只是会在不同的时间段上受到伤害。
在我经手的婚姻家庭案件当中,凡是涉及到,或者可能涉及到家庭暴力的,我都会提醒当事人,第一是要注意自己的安全;第二是一定要寻求一切有可能的正面外力帮助;第三是要对家庭暴力有一个完整的认识以便于明白自己的真实处境;第四是要让心灵释放,让心理减压。
作为家庭暴力前期的主要受害者,如何避免女性暴力犯罪这样的情况发生?我提出如下建议:
1. 对家庭暴力零容忍。
一旦在家庭生活中,无论任何原因,男方如果对女方实施了暴力,动手打了人,女方就一定不能忍耐,要么跟男方讲道理,如果讲不明白,就要果断离婚。否则,家庭暴力将会进入到第二个阶段,让男方打人成为经常的行为。
2. 发生家庭暴力后,要注意保存证据,寻求正确的法律、社会机构等外力帮助。
一些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于是对外人保密,即使被打了,对外人也说是不小心磕碰了。这样,就失去了保存遭受家庭暴力证据的机会,该拍照的没有拍照,该报案的没有报案,该做伤情鉴定的没有做伤情鉴定;该让妇联介入的没有介入,一旦未来女方想以家庭暴力提起赔偿诉讼,则会因证据不足败诉。
3. 学会舍得,自立自强,重整心理,开始新生活。
大部分女性在长期忍受家庭暴力以后,似乎已经习惯了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并且由于害怕失去家庭以后,自己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会无法在社会上生存下去,于是继续忍受家庭暴力,直到有一天实在忍受到极限的时候将施暴人直接杀死。女性的这种心态必须要改变。
人必须自立自强,才会获得人的尊敬。在一个(经济、心理)被控制的家庭环境下,女性必须要有更坚强的心,才能获得独立,要比常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在社会生活中获得一席之地。经济、心理的独立是获得平等对待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