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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亲姨兄妹结婚20年 无效婚姻有哪些

杨建军律师     2015-03-25 阅读:185

杨建军 律师

执业律所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714428606

宗旨:彰显家事法律智慧,创造幸福家庭生活!

导读 嫡亲姨兄妹结婚20年嫡亲姨兄妹结婚长达20年之久,近日终因婚姻无效结束了这段近亲恋。究竟我国对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有哪些?周学莲今年45岁,是位家庭主妇。她的丈夫姓沙,是...



嫡亲姨兄妹结婚20年

嫡亲姨兄妹结婚长达20年之久,近日终因婚姻无效结束了这段近亲恋。究竟我国对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有哪些?

周学莲今年45岁,是位家庭主妇。她的丈夫姓沙,是位木匠。同村的邻居们都知道,这对夫妻在一起生活了20年,其实还是嫡亲姨兄妹。20年前,沙某的家人向周学莲提亲,周学莲在父母劝说下竟开始了这一段荒谬的婚姻。

很快,周学莲有了身孕。根据相关法律,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双方依法不得登记结婚。如若结婚,婚姻无效。对于这一点,周学莲并不知晓。1995年8月登记结婚后不久,便生下了一个男婴。

2011年,沙某提出翻修房子。于是,周学莲向亲戚借了十多万。然而房子建好后,沙小明也提出了离婚。由于建房子时,手续不全,法院受理后,保留了周学莲的居住权。

无效婚姻有哪些

由于交通闭塞,信息不发达,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男女对于无效婚姻所知甚少,近亲结婚的案例也不在少数。婚姻无效意味着这段婚姻不会受到法律的认可,更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究竟有哪些婚姻属于无效呢?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本案中,周学莲和沙某是嫡亲姨兄妹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杨建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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