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律师专栏

情债是否必须偿还?

张灿辉律师     2015-03-26 阅读:186

张灿辉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市君益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718602802

关注张灿辉律师,及时了解婚姻家庭法律资讯、典型家事案例、名人婚姻家庭故事、北京地区各法院信息 等,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

导读 由于各种原因同居在一起的男女同志们数不胜数,可是,到底有多少有情人终成眷属呢?因婚前有越轨行为,导致女方怀孕又流产的,必然给女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身心伤害。如果说二...



由于各种原因同居在一起的男女同志们数不胜数,可是,到底有多少有情人终成眷属呢?

因婚前有越轨行为,导致女方怀孕又流产的,必然给女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身心伤害。如果说二位有情人最终走向了婚姻的殿堂,那么,幸福就包容了不幸。当然,很多情况下,有情人最终选择了分手。

中国人都讲善始善终,是不是要分,以及怎么个分法?一般人都会选择向另一方支付不同数额的款项、财物或者写一张欠条或者精神损害赔偿金。那么,这张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如果“欠款人”不还款,怎么办呢?

本律师认为:这样的情债,也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因为它具有下列四个构成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四、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 如果“欠款人”不兑现当初的承诺,另一方可持欠条通过法院主张权利。


                                          2014年8月1日

张灿辉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市君益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718602802

关注张灿辉律师,及时了解婚姻家庭法律资讯、典型家事案例、名人婚姻家庭故事、北京地区各法院信息 等,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