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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玉律师     2015-04-27 阅读:603

田玉 律师

执业律所 : 江苏乐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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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当事人的角度看,聘请律师是一种商业投资行为。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当今中国律师界,您如何保证慧眼识人,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律师?本文意在给您一双火眼金睛,穿透当今中...



从当事人的角度看,聘请律师是一种商业投资行为。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当今中国律师界,您如何保证慧眼识人,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律师?本文意在给您一双火眼金睛,穿透当今中国律师界的重重迷雾,迅速找到真正适合您的律师。

1、标榜专业不一定专业

很多律师都标榜自己是“专业律师”,但标榜专业就一定专业吗?比如有的律师在其创办的婚姻律师网上,标榜自己是婚姻法专业律师;而在另一个网站上,摇身一变就成了房地产专业律师;更为匪夷所思的是,其在另一个网站又变成了刑辩律师……。

如此律师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无异于变色龙,这样的律师可能专业吗?一个人的精力、时间有限,不可能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一个律师最多只能成为某一个或几个法律领域的“专才”,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通才”,除非他是“万金油”式的律师。据我所了解,这样的律师往往是刚出道,无经验,无案源,又不愿意当学徒,不愿做律师助理的初级律师。他们甚至在个人网站前还冠以“中国”字样,要代表中国。

2、标榜诚信不一定诚信

当今中国诚信缺乏,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很多律师把标榜诚信作为攻破当事人心理防线的一把利器。但是不是标榜诚信就一定诚信呢?恰恰相反,在特殊的中国国情和环境中,诚信是例外,不诚信倒是常事。那么什么律师才是值得您信任?

(1)他会为您着想。没必要介入的程序,他不会为了收取律师费而介入;没有发生的费用,他决不收。您的利益,他坚决维护,即便您是个奸商,或是个杀手,他都能够保持他职业的道德操守,绝对不会做伤害您利益的事情。

(2)他不漫天开价。诚信的律师,会遵循行业收费标准给您明确具体的收费,不会在合同外收取费用,如果签好合同,即便做完案子没有钱赚,他也绝对不会吭声;而不诚信的律师,则会以低收费引您上船,然后一刀一刀慢慢宰您。

(3)他严格守信。和您约定的时间,他一定会赶到,文书一定按时完成,工作决不会耽误,他绝对会兑现他的承诺……。

3、标榜著名不一定著名

现在有很多律师标榜自己是“著名律师”、“知名律师”、“资深律师”,其实“这些人”同样大多只是刚刚出道的年轻律师。“著名律师”等称号只不过是其自吹自擂的产物。

选择律师不要看律师的网上宣传是否强劲,关键看律师的专业水准。现在有些律师的将自己说得神乎其神,仿佛就是救世主下凡,只要一出马必能力挽狂澜。但真正接触下来,其法律水平真令人不敢恭维,拼命吹嘘造假不说,甚至有些还把专业术语弄错。

实至名归的“著名律师”大都有这些特点:擅长的法律业务往往不超过三个领域;为了声誉,一般只受理自认为能胜诉的案件;也一般只接擅长领域内的大案要案。

4、律师真的是有牌的诈骗犯吗

我们常常听到一种说法,说“律师是有牌的诈骗犯”,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曾在东莞办理了一单轰动当地的贪污案,该案展示了中国律师的众生相:

由于某国企的法律顾问出具错误法律意见,导致该国企五大高层被控贪污;所请的5个律师中,一位是京城著名房地产律师,但该律师只是在开庭前的晚上飞过来,开庭后立马走人,所有工作均由助理完成,开庭时只管照本宣科,对案情很陌生,无法与检察官展开辩论,却收了50多万的律师费,不过,此律师在待人接物上倒是很有涵养,在房地产法律方面有一定成绩;一位是广州某高校法政学院的副院长,但这位标榜“学者型”的律师却搞不清刑法上“从轻”和“减轻”的区别,也不知道法律明文规定法院有权变更罪名,在开庭时被检察官抓住了把柄,最可悲的是,他因不懂还自以为是,而不知尴尬;一位是曾经在法院工作过的律师(不知道在法院是做法官还是做行政),开庭时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观点,只希望快点结案;还有一个律师,纯粹是为了走走过场,敷衍了事。

在法庭上,我们感到了深深的悲哀,说一些律师是有牌的诈骗犯,不无道理。在我们所处的这个年代,您选的律师不专业,浪费的不仅仅是金钱,更为严重的是,会使案件得到不应有的恶果。

5、经验对律师执业重要吗

很多律师特别强调自己执业10多年等时间,以此表明自己经验丰富,能力非凡。我们认为,法学素养、专业悟性、实践经验和执业操守才是一名优秀律师的基本条件。做律师,没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没有法律操作方面的悟性,工多未必艺熟,即使执业时间再长,也只是低水平的运作。事实上,很多律师强调自己经验丰富,正是因自己专业基础不扎实而心虚的表现。

有一个执业20多年的老律师,开庭时居然提出了两个骇人听闻的辩护观点:一、以牙还牙,一命抵一命是中国的传统,本案第一被告已经被判死刑,已经抵了一命,所以本案第二被告不能被判死刑,不能一命换两命;二、本案第二被告是独生子,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老婆,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基本国策大于法律,本案第二被告被判死刑间接违反了我国的基本国策。据了解,就是这样一次出庭,用了当事人八万元律师费。

为什么中国会出现如此荒唐律师呢?原因很复杂,但其中与中国的考试制度不无关系。九十年代中期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还是相对简单,又有很多不经考试就可以拿律师牌的例外规定,导致出现了很多没有水平,甚至不懂法的“中国律师”,从这个意义上讲,越是执业时间长的律师,可能越没有水平。国家给了很多人律师牌,却没有给这些律师以办案能力。

有的律师认为,自己在内地做过十多年法官,所以“办案对我来说是最简单的一件事,因为一切都是流程化的、格式化的,就好比工厂作业的流水线……”。我们看了甚为诧异:

对于经济发达的广州、深圳等地而言,律师要面对大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当广州兴起按揭业务时,内地还不知“按揭”、“楼花”为何物;又如北京一个著名的房地产律师大谈特谈,地产中介公司应当用合同将买卖双方隔开,殊不知在广州签署“三方合同”已成为对地产中介的基本要求和惯例。一个从内地刚到广州来的律师,怎么能说办案是简单的事呢?我们相信,从客观上看,很多案件并不是简单;从律师个人情况看,真正有水平的反倒不会觉得案件简单,他(她)十分清楚无论专业知识的运用还是案件的走势都不能轻视!

一个人的精力、时间有限,不可能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一个律师可能是某一个或几个法律领域的“专才”,但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通才”,除非他是“万金油”式的律师或者他有“分身术”。基于我们的从业感受,一个真正有水平的律师擅长的领域不会超过3个,办好一单案件需要律师付出许多劳动,认为办案是简单的事,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

6、专业基础对律师执业重要吗

有的律师认为,第一,学院派律师并不等于学者律师。在当前学术浮躁、剽窃、抄袭盛行的情况下,很难谈得上有真学问或大学问。他们的辩护词或代理词太空,宏观的东西太多,微观的东西太少,缺少具体分析,对于法官的裁判无多少参考价值。第二,实践型律师有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广泛的社会关系,但这些律师多数是靠经验办案,靠关系吃饭,知识严重老化,对法律和法学上的一些新东西不甚了了。比如,缔约过失、严格责任、形成权等新类型案件一概不知,往往出丑。该律师批判学院派律师和实践型律师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他殊不知,只要受过科班法律教育就应当会知道缔约过失、严格责任、形成权等根本不是什么新知识,而是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该律师在法律专业知识上的缺乏,说明他自身就是“靠关系吃饭,知识严重老化”的律师。

田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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