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律师专栏

90后夫妻结婚一年离婚 痴迷手机缺乏交流

杨建军律师     2015-03-18 阅读:168

杨建军 律师

执业律所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714428606

宗旨:彰显家事法律智慧,创造幸福家庭生活!

导读 90后夫妻结婚一年离婚近日,一对90后夫妻在结婚才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从闪婚到闪离的人生决定。据悉,两人因终日痴迷手机,缺乏交流,才最终导致婚姻的失败。目前,原告王某...



90后夫妻结婚一年离婚

近日,一对90后夫妻在结婚才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从闪婚到闪离的人生决定。据悉,两人因终日痴迷手机,缺乏交流,才最终导致婚姻的失败。目前,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

2013年1月,原告王某、被告张某于经人介绍相识,同年2月结婚,于2013年11月19日婚生一子王小某,因双方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无感情基础,原告认为被告回家后,一直玩手机上网,不顾家,甚至只顾玩手机不好好照顾孩子。被告认为与原告生活观点根本不同,经常发生争吵,双方认为感情确已破裂。1月21日,经博爱法院主持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子王小某由原告抚养。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认为好聚好散,以后会慎重不再草率结婚,以后也会尽量少玩手机,多与家人交流。

据悉,近年来,因为夫妻双方上网、玩手机,互相不交流导致感情确破裂的,已成为年轻一代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的主要因素。

痴迷手机缺乏交流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一个月便闪婚,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也不和谐,生活态度差异大,可以确定双方感情已破裂。同时,双方自愿离婚,法院应准予离婚。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对婚姻草率随意,反之,婚姻也很难对你不离不弃。婚姻的稳固需要感情基础,更需要理解与包容。想要被爱,请先学会如何去爱。

杨建军 律师

执业律所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714428606

宗旨:彰显家事法律智慧,创造幸福家庭生活!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