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赖”补上一招,可以让不少“老赖”进监狱
--关于对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应普遍调查至被执行人银行帐号流水帐单的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6月5日(星期二)上午10:00 召开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从申请执行人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不接受控告材料或者接受控告材料后不予书面答复的;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公安机关不予书面答复或者明确答复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如何处理?对这些程序性问题提供了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从程序上明确衔接的流程。
从执行案件总体上看,有很大比例的被执行人,仍在使用自己的帐号进行资金进出操作,而现在的执行查控系统只能查到帐号余额,且帐户数据还会产生迟延。
从法理上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被执行人支付义务,就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的支付义务优先,一旦被执行人帐号有大额资金进出操作,即可视为被执行人在逃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只要执行法官调出被执行人的帐号从确定支付义务至未履行期间的流水帐单,即可查明被执行人是否存在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情况,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执行法官如每个案件的被执行人的帐号都去调取,工作量也过于繁重,且不少案件的被执行人的帐号都比较分散。
如执行查控系统可以进行进一步升级,能调出被执行人的帐号从确定支付义务至未履行期间的流水帐单,即可化解不少执行案件的难度。
在执行查控系统未升级之前,各地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办理一些的典型的拒执的刑罚案例,可显著提高执行力度的威慑力。
只需要增加:“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应普遍调查至被执行人银行帐号流水帐单”的这一措施,就可以让不少“老赖”进监狱。(作者系:律师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