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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并轨

马红雪律师     2015-03-19 阅读: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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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媒体提问时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会“吃”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媒体提问时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会“吃”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不“吃”企业养老金

胡晓义说,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胡晓义说,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

他说,考虑到抚养比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所以落实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代际赡养解决收支平衡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胡晓义说,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胡晓义说,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胡晓义说,这个问题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而且研究已经相当深入,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收集得相当广泛,会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供中央决策。

工资调整方案已下发

胡晓义说,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这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胡晓义说,“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

他说,因为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所以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财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至于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地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

养老待遇不降低

“从政策设计上考虑,显然我们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有所提升,这是政策考虑的基点。”胡晓义说,“从这个基点出发,至少我有这样的信心,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他同时表示,由于情况过于复杂,很难说每一个人的情况到底会怎样,所以还有过渡期的措施——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

“这也提示大家一个信息,既然政策这样设计,就要积极缴费、如实缴费。”胡晓义说,“千方百计规避缴费或者降低缴费基数,实际上是对自己长期和未来利益的损害。”

新华时评

收入分配改革“大棋”又落一子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三个实施方案,涉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各方议论已久的“调薪”已成定局。作为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大棋”中的关键“落子”,包括公务员工资调整在内,一系列收入分配体制方面的改革动作,让人们感受到改革浪潮的巨大推力,也坚定了人们对全面深化改革关键年,重点领域改革破冰前行的信心。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调整,既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节点,同时也是推动后续改革的一个起点。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看,官员财产公示、“三公消费”管理等各项改革任重道远,牵涉整个社会公平建设与发展活力的分配体制改革仍有很多“硬骨头”要啃,我们需要更多定力,更多耐心。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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