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包括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积极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呢?相对的,夫妻共同债务则是消极的夫妻财产,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清偿。具体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资深的婚姻律师将详细为您解读: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此,专业的婚姻律师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以及离婚债务的清偿问题都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夫妻离婚时,谁都想多分得财产,也都想撇开债务不承担。而夫妻之间如果就财产分割以及债务问题发生了纠纷,就要提供证据证明争议财产属于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所争议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是对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