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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么分割夫妻共有的房产

庞越律师     2015-03-23 阅读:153

庞越 律师

执业律所 :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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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房产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离婚时怎么分割夫妻共有的房产呢?下文中资深婚姻律...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房产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离婚时怎么分割夫妻共有的房产呢?下文中资深婚姻律师为您介绍。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先要确定夫妻共同房产的范围: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其中夫妻共同房产按比例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专业婚姻律师要提醒大家是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离婚时,发现对方已经转让了房产的,要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适当的维权办法。

庞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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