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合同是比较常见的,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时需要签订贷款合同,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需要签订商业的贷款合同。而在民间个人借款中,签好借款合同,在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债。那么,如何订立借款合同呢?对此,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条款: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
借款合同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订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强迫贷款人出借款项,也不能强迫他人必须贷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订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须遵循以下两条特别要求:借款人一般应提供担保,借款人有如实陈述的义务。
资深的债权债务律师在此提醒您:在借钱给他人时,尤其是借款数额较大时,一定要与对方签订好借款合同,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避免日后对方为了抵赖拒绝承认借款事实。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内容一定要全面合法,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字体要端正,避免合同存在瑕疵而不利于日后合法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