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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庞越律师     2015-03-24 阅读:152

庞越 律师

执业律所 :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35713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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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很多夫妻离开家乡外出工作,出现人户分离的情况;有些夫妻不但人户分离,还存在两地分居的情形。当他们感情破裂,想要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呢?是...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很多夫妻离开家乡外出工作,出现人户分离的情况;有些夫妻不但人户分离,还存在两地分居的情形。当他们感情破裂,想要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呢?是实际居住地法院还是户籍所在地法院?下面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介绍。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1、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即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原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原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3)原告在劳动教养的;

(4)原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原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原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有些人查看了一些婚姻法律知识或者阅读了一些书籍,就自认为自己足可出庭应对离婚官司,不必聘请律师。其实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在此提醒大家,除非对财富分割、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各方面都没有争议,否则最好委托一位专业律师代理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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