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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需要哪些证据

庞越律师     2015-03-25 阅读:110

庞越 律师

执业律所 :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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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活中,债权人在讨债时可能会遇到证据这头“拦路虎”,它阻挡了债权人顺利讨债,这也就使人们对证据产生了恐惧感,觉得它陌生而神秘,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摆平的。那么...



生活中,债权人在讨债时可能会遇到证据这头“拦路虎”,它阻挡了债权人顺利讨债,这也就使人们对证据产生了恐惧感,觉得它陌生而神秘,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摆平的。那么,追讨债务需要哪些证据呢?下面资深债权债务律师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只要我们在借款时,就有保存相关收据的意识,那么一旦遇到法律纠纷就不用担心证据问题了。在此,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提醒您,生活中,在出借钱款时,一定要注意书写借款协议,及时催告债务人还款,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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