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大喜之日遭悔婚
原本新娘的大喜之日,该开开心心,热热闹闹的,岂料这场没有开始却已经结束的婚礼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谎言。自己的新郎竟然在同一酒店娶了别人做媳妇!
四年前,小琴与一名叫阿军(化名)的男子结识并开始恋爱,经过几年的交往,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前段时间,阿军的父母与小琴的父母商定,于今年1月2日,在一大型酒店为小琴和阿军举办婚礼,阿军的父母还给了小琴父母8万2千元彩礼钱。
1月2日早上,穿着婚纱的小琴与娘家亲朋好友等待前来接亲的车队,可到了上午11点多钟,车队没等到,等来了一条手机短信。短信上阿军说自己跟别人打架被派出所抓了,结不了婚了。女方家亲戚赶忙赶到酒店退订酒席,也跟酒店这边的亲朋好友说明情况。但是,来到酒店退酒席的小琴家人发现,一对新人在这个大酒店正举行着婚礼,新郎竟然就是小琴苦苦等待的阿军。而此时婚礼上的新娘却是另一名女子,这让小琴的家人气愤不已。
据华兴派出所民警询问得知,阿军跟小琴谈了四年恋爱,没有打结婚证,但是阿军的父亲一直喜欢另外一个女孩来做阿军媳妇,那个女孩子早就跟阿军打了结婚证了,两家订结婚酒席居然在同一天。据派出所民警介绍,阿军之前是请人冒充父母到小琴家里去定的亲,目前,派出所民警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目睹新郎另娶她人
阿军早已与她人领了结婚证,然而在婚姻存续期间,阿军又与小琴恋爱四年,还请人冒充其父母向小琴家人提亲,在外人眼中两人只差领结婚证了,对外也是男女朋友关系。如今明目张胆与她人结婚,岂不是深深伤害了小琴的心。
阿军的行为至此也涉嫌重婚罪,重婚罪的类型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阿军爱的人究竟是谁,恐怕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如果心中所爱为小琴,却因父母之命另娶她人,实在令人唏嘘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