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全球海量裁员
可口可乐公司全球裁员为减支30亿,这海量的裁员,大量失业人员该何去何从?
1月9日,可口可乐(Coca-Cola)美国总部宣布,为减省成本,将裁减1600-1800个工作岗位,占员工总数约1%。
可口可乐在声明中指,首批被解雇的员工已接获通知,未来数月会解雇更多员工,总部与北美营运的员工将受影响。可口可乐2014年曾公开表示,至2019年将减省30亿美元成本。据《华尔街日报》消息,可口可乐公司周四宣布,将在全球裁员1600人至1800人,作为该公司早些时候宣布的减支30亿美元的一部分。
这家位于亚特兰大的饮料业巨头称,已于周四开始通知部分被裁员工,其余的裁员将在未来数月内完成。可口可乐表示,仍在对其业务进行调整,但“目前”已确定1600个到1800个被裁职位。这意味着该公司之后可能宣布更多裁员行动。该公司目前在全球约拥有13万名员工。
《华尔街日报》曾于上月报道,可口可乐将于1月初裁员至少1000人至2000人。
裁员的法律限制
《劳动法》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明确了企业裁员应按以下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并实施该方案。
《劳动法》规定,企业单方面解决劳动合同,应当在作出决定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因此,用人单位如果是以企业文件形式作出决定且决定并未送达劳动者本人,则应视为未通知,企业无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可口可乐为减少成本不得大量裁员,但是按照我国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一些人员是不能随意被裁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