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黑龙江省召开了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特邀10余家媒体参会。但会上却对一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的具体情况给予“保密”处理。而“保密”的这部分材料正是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黑龙江省环保厅的这一举动,另在场的记者难以理解,一部分人索性退场。
对此无法理解的不仅是老记,大部分网民也是如此。他们认为,环保厅此举是变相保护违法排污企业和隐患企业,为排污企业遮丑。一位上海网友留言:“在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的当口,向记者隐瞒违法排污企业和隐患企业名单及真相,是对违法排污企业和隐患企业的一种变相保护。违法排污企业成了环保部门保护的对象,其用意何在?”另一位东莞的网友说得更是直接:“不是变相保护,是直接保护,不是保护环境,是保护利益!”一位哈尔滨网友则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黑龙江涉污企业大多是利税大户,当地工业多是靠他们支撑……。”“这种为税收歇泽而鱼的行为是一种短视的做法。”
面对纷纷指责,网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四川绵阳的一位网友就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曝光违法企业需要慎重,它需要一定程序,不能因为记者要知道就一定要曝光,不曝光就一定是同流合污?如果这个企业可以整改治理好,这种“保密”也是一种手段。如果无原则的曝光生产企业,有可能因此导致企业破产,那么成千上万的人将会失去工作,财税会流失,社会会出现更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应该综合考量其利弊。如果曝光的利大于弊,则可为之,如果弊大于利,则可通过整改就行,不一定非要把企业搞死。否则,会让无数需要养老抚幼的人丢了饭碗,慎重曝光,不无道理。”还有一位伊春网友指出,报道这一事件的记者明显夹带着个人情绪。“不向媒体公布的也不代表不执法、不处理。”“如果是因为在政府部门举办的‘工作会议’上得不到想要的资料而‘愤然退场’又是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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