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服装公司成品服装质优价,廉市场销售很好,给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为进一步提高产量,扩大销售,公司加大了订单力度,以更好的优势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公司拿到了几个大的订单后决定:生产和销售部门的职工每天工作时间由原来的8个小时延长至9个小时,并且没有加班费,只支付少量的加班补助。员工接到通知后,纷纷找到领导,有的表示连续加班会影响到自身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不同意加班。有的员工虽然同意加班,但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公司领导认为,公司出于业务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发给少量的加班补贴,并不违法,而且同行业也都是这么做的。
这是一起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强迫劳动者加班,而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劳动争议。
公司在这一事件中,认为自己处于业务需要安排加班发给少量的加班补贴,并不违法。这种认识的错误的。劳动者的工作权和休息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出于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特别提醒:
虽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出于业务和生产的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但是,企业应当合法地安排加班。如果以牺牲劳动者的休息、娱乐和家务时间为代价,并且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这将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第一、企业安排加班不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费,将会引发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诉讼。
第二、企业长期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长时间得不到休息,身体健康会受到影响,面临疾病等,可能引发劳动者诉企业损害赔偿纠纷。
第三、强迫劳动者加班,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情绪,进而可能影响产品的质量、技术保障及销售,造成供货不及时,产生合同纠纷、产品质量不合格产生产品质量纠纷、产品因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等产生产品侵权纠纷。
第四、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支付国家法律规定的加班费,还要受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依法合理的安排劳动者加班,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企业还是应该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合法运营。
法律链接:
《宪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