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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全险”压根儿不存在

赵颖 2009-06-01


  30出头的李明去年喜获千金。女儿虽然还小,但当老爸的想得长远,女儿再大点儿就要上托儿所了,到时候接送是个问题啊!坐公交?不行,宝贝儿会挤着;坐出租?也不行,安全可是个大问题。家里人一合计,干脆买辆车。现在车价也下来了,正是购车的好时机。于是乎,李家添置了一辆新车。新车是有了,可车险的事儿又让李明犯了难,什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销售员的一段“贯口”下来,把李明说得是云里雾里。没办法,看来只能求助已购车的朋友和同事了。此举果然奏效。在经过多方打探后,李明得出一条买车险的“真理”:买“全险”有保障!

  但没过俩月,这条“真理”就被残酷的现实生生打碎了。话说某日下午,李明开车出去办事,不成想与其他车辆发生了事故。虽然交警现场认定李明负次要责任,但对方却不依不饶。李明心想,反正自己的车投了“全险”,还怕什么?现在时间紧,我承担损失也没啥,后面还有保险公司呢。于是,李明大度地承担了大部分损失。

  但等到理赔的时候,可不是李明想的那样了。保险公司只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了一小部分损失的理赔。对此李明很是不解,明明投保了“全险”,难道不应该全额赔付吗?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宝解密:

  
现实生活中和李明有同样想法的车主不在少数。大家认为只要投了“全险”,保险公司就应该全额赔付,但事实并非如此。“全险”这一概念实际上并不存在,它只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人们习惯性地将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在内的几个主要险种笼统地称为“全险”,因此“全险”并不等于全额赔付。本案中李明对“全险”的误解造成了其利益上的损失,同时也给其他车主提了个醒儿。

  法宝贴士:

  
那么,究竟该如何购买车险呢?  
    
  1、听取业务员对各种保险产品的详细介绍,对于必保的险种,最好选择大公司,这样理赔起来会更简便;
   
  2、了解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理赔程序的具体要求,是否存在特殊规定;  
    
  3、选择适合自身实际需求的险种。例如,如果是新车,那么自燃险可以不上,但盗抢险则是必须的。而若是开过多年的旧车,则恰恰相反,应投保自燃险以防万一,而此时盗抢险就可忽略不计;
   
  4、由于保额与理赔数额成正比,因此建议车主在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时,保额不要低于30万,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自身承担巨额赔偿的风险很大;  
    
  5、注意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范围。通常情况下,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仅针对全车被盗,车内物品以及车辆零配件都不在赔付的范围内;第三者责任险主要针对“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对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损失”是不在给付范围内的;  
    
  6、投保后,拨打95588 核对保单号是否被真实录入,谨防埋单,查验与您投保的保险公司是否为同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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