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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诉杂志侵犯著作权,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可以继承?

著作权案例           阅读:338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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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作品被用继承人提出异议 作者去世著作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老吴是一名画家,生前创作了不少画作,深受大众喜爱。1999年老吴去世后,其女儿小吴发现《画报》杂志社未经许可,自1999年至2002年间多次使用父亲所创作的油画。小吴认为《画报》杂志社的行为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因此诉讼至法院。《画报》杂志社却认为,画家老吴已经去世,涉案油画的著作权人已经死亡,他人使用油画无需经过其他人同意。

法院判决:著作权有法定保护期 继承人享有著作财产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吴作为画家老吴的继承人,有权继承老吴所创作的油画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等权利,《画报》杂志社未经许可擅自油画,侵犯了小吴所享有的著作权,因此判决《画报》杂志社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44万元。

律师解析:

作者去世后,其作品是否仍然受著作权法保护?这就涉及到保护期的问题。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据此可知,本案中老吴所创作的油画的著作权仍然在法定的保护期限内。

在保护期限内的著作权,作者的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呢?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继承人既可以适用、传播作品,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对继承人继承的著作财产权,任何人不得侵犯,第三人如果想要适用作品,应该征得继承人的同意。

本案中,小吴作为老吴的继承人,对老吴所创作的油画享有著作财产权,《画报》杂志社未经许可使用老吴的作品,侵犯了继承人小吴所享有的权利,因此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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