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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庚 律师

执业机构: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交通事故

由面包车改装超载致事故看保险公司理赔

叶庚律师     2012-12-30 阅读:1301



日前,一则发生在郑州《改装面包车塞20余人与货车追尾致7人遇难19人伤》的新闻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2012年12月23日上午9时45分左右,郑州航海东路与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向南650米处,一面包车与一货车追尾,造成7死19伤。有伤者称,面包车系非法改装,在航空港区与郑州市区之间拉客。

对此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叶庚律师分析认为,在此次事故中,因面包车存在擅自改装、严重超载、擅自变更用途的行为,按照保险法和商业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付,商业险部分存在拒赔情形。

在此,联系此次事故,仅就涉及到一般商业险中可能存在拒赔的相关事宜,特别提醒广大车主以下几点:

1、改装、营运需通知

爱车,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想将爱车改装,或非营运的车辆要从事营运活动,均需慎重,要仔细审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商业险合同中涉及到改装车辆和变更用途的相关条款,因改装或者变更用途后可能导致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会以车辆改装,违反相关约定为由,拒绝赔偿或扣除一定的绝对免赔率。

2、拒绝超载

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执行,一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超载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保险公司也会扣除10%的绝对免赔率,就是说本来保险公司应赔偿您10万元,但是存在超载的行为,扣除这个10%的绝对免赔率,就只能赔偿您9万元了。

综上,特别呼吁广大车主注意,在购买相关商业险时,应仔细审查保险合同中相关免责、免赔的内容,不要心存买了商业险就万事大吉,反正有保险,就无所禁忌,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平安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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