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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王石退出董事会,董事会有哪些权利?

李慧丽律师     2017-06-23 阅读: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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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万科王石退出董事会万科于6月21日公告新一届董事会候选名单,王石宣布将接力棒交给郁亮。万科公告称,公司于6月19日收到深圳地铁关于万科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万科王石退出董事会

万科于6月21日公告新一届董事会候选名单,王石宣布将接力棒交给郁亮。万科公告称,公司于6月19日收到深圳地铁关于万科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董事会换届临时提案,拟提名郁亮、林茂德、肖民、陈贤军、孙盛典、王文金、张旭为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康典、刘姝威、吴嘉宁、李强为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解冻、郑英为万科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万科董事会6月20日审议,同意该临时提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万科此前公告,上述股东大会将于6月30日下午召开。随着董事会换届方案的推出,万科股权之争将迎来实质性重要进展。而王石选择了在此时主动让贤。他通过微信朋友圈表示:“今天,万科公告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名单。我在酝酿董事会换届时,已决定不再作为万科董事被提名。从当初我们放弃股权的那一刻起,万科就走上了混合所有制道路,成为一个集体的作品,成为我们共同的骄傲。”(来源:新浪网)

董事会有哪些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订有关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方案,包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管理人员,包括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等权利。万科王石放弃董事提名,也就意味着放弃这些权利。

综上所述,在处理公司股东或董事之间问题纠纷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商事诉讼律师,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分析法律问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击犯罪,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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