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巴东县野三关的邓玉娇案已经成为眼下的舆论焦点。在网络上,网友们对邓玉娇予以压倒性的赞赏,有人更将邓玉娇誉为“巴东烈女”,称其“宰恶吏于当场,抒民愤于巴东,壮哉!”认为邓玉娇属正当防卫,不应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一位宜昌网友的留言代表了许多人的看法:“从公布的情节来看,该女子应属正当防卫,她是在连续被推倒后做出的防卫,并不是一开始就拿出刀来杀人,怎么能以故意杀人罪来拘捕?如果一个人几次挣扎都不能摆脱别人控制时,会做出什么反应?如果一个女子在几个男人的围攻下,几次都不能逃脱危险,会做出什么反应?”
有的网友则另辟蹊径,从我国传统观念的角度对公安机关“涉嫌故意杀人”的定性予以分析。他们认为,公安机关之所以给邓玉娇扣上一个“故意杀人”和“精神病”的帽子与我国“死者为大”的传统离不开:“似乎不管什么原因,人一死就占全理了,为了让死者‘为大’,更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就想尽办法从杀人者身上找到理由。”
上海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张培鸿认为,“故意杀人”的确有些牵强。他告诉记者:“为什么不是故意杀人罪?道理很简单,事态不是由邓玉娇引起的,她是被害人死亡之前的被害人。尽管连续四刀的伤害可能会影响到行为性质的转变,但是就本案来看,我不能做这样的推断。”
对于上述观点,有部分人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们对当前该案的舆论倾向很是不解:“一个很普通的刑事案件,由于被害者是公务员,案情和事情的进展都变得扑朔迷离起来。社会的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倾向于同情邓玉娇。如果被害者不是公务员,案情还会如此复杂,社会的舆论倾向还会如此的出现一边倒情况么?”“同情弱者是人的本能,但也不应该泛滥!”此外,他们认为,邓玉娇明显是在装病,“在公安和法院没明白给出‘正当防卫’的判决前,装精神病是一种很好的自我开脱选择!唯一逃避起诉的手段,有利无害!”
学者们则对该案“群起而攻之”的形势感到忧虑。复旦大学的唐亚林教授在回答记者问时就说道:“邓玉娇‘刺官’事件也只是一个导火索,这在之前的躲猫猫、嫖宿幼女、杭州飙车等事件中都是如此表现的。”他对社会呈现出的对立情绪感到忧虑,期望这些舆论焦点事件能够得到正常化处理,不再需要义愤填膺和口诛笔伐,公道就体现出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梁木生教授也认为:“法律是我们处理社会矛盾的最后防线,但是,社会更倾向于诉诸舆论压力,这表明,法治权威至上性的建立是何等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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