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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职工维权(五)

张新月 2009-06-18


  马拉松式的恋爱结束之后,玲珑终于嫁给了深爱的刘辉。婚后不久,她便辞掉工作,跟着刘辉去了山西。待一切安排妥当,玲珑开始重新找工作。凭借着自己这些年来的执教经验,玲珑很快就被一所重点高中录用。

  转眼间,半年过去了。玲珑已经完全适应了新的工作生活环境,再也没有了出来乍到的陌生感。在感受二人世界的甜蜜之余,刘辉跟玲珑商量着要个孩子。玲珑想了想,觉得自己也老大不小了,于是也就同意了。

  就在二人积极准备“造人”之际,玲珑从同事小艾那里获知了一个坏消息:怀孕需要“排队”。原来,玲珑所在的这所学校,70%的老师都是女性。去年,有3名女教师怀孕生孩子,导致6个班的英语课没人带,出现了“教师荒”。为此,学校决定:职工生育必须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且持有准生证后,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生育计划,经批准方可怀孕,否则产后休假视为事假。

  得知这个消息,玲珑彻底懵了:怀孕不是自己的事情吗?怎么也需要排队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宝解密:

  现如今,排队怀孕成为了一些单位的“潜规则” ,并有愈行愈烈之势。在生存和生育的两难选择下,很多女职工选择了接受。殊不知,单位要求女员工“排队”生育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有“公民有生育权利”的规定:只要公民达到法定的婚育年龄,第一胎可以自主生育,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本案中,玲珑所在学校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她完全可以用法律武器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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