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护身法宝

诉讼时效简介

2009-06-18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

  特殊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

  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不仅包括普通的民事诉讼,而且与起诉性质类似的,请求有关机关保护的行为,也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比如申请支付令、申请宣告破产、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仲裁。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时起中断,在调解期间时效一直不计算,如果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才重新计算;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所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指除了权利人向义务人直接请求外,权利人向债务人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房主房客谁是老大?目录

房主房客谁是老大?

在买卖房屋(尤其是二手房)过程中,买受人如果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其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

浏览次数 : 452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