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静与陈刚因“网”结缘,经过一年多的相互了解,两人最终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本以为婚姻会成为他们爱情之路的美好归宿。可婚后的生活却使得这一美好愿望化为乌有。从埋怨、争吵,到冷战漠视,两人的交流越来越少。无法继续忍受这种煎熬的苗静最终提出了离婚。对此,陈刚坚决不同意,认为俩人虽然时有矛盾,但还没有到非离婚不可的地步。无奈之下,苗静选择了分居,在外租房独自生活。
一转眼,两年过去了。这次苗静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想到自己与陈刚已经分居满两年,苗静对于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并不太担心,觉得这事儿“十拿九稳”。可另苗静没想到的是,法院认为他们夫妻二人的感情尚未破裂。因此,判决不准予离婚。拿到判决结果,苗静很是不服:不都说分居满两年的就能离吗?怎么到我这儿就不行了呢?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宝解密:
不少人都认为,“只要分居满两年了,就一定能离婚。”实际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同时又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若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断离婚与否的重要标准。
本案中,苗静认为只要与丈夫分居满二年即可离婚的想法是错误的。分居满二年仅是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考量的一个方面。最终判决离婚与否,还须一个重要的适用前提,即夫妻感情不和。也就是说,只有因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且分居时间持续满二年,经调解无效,才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法院也才会据此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因此,如果当事人仅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请求法院准予离婚,当然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