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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92/M号法令,载在地图绘制暨地籍司第三○七五∕九○号图则之一部份土地脱离本地区公产及纳入本地区私产作为空置土地。
颁布时间 : 1992-08-10
颁布部门 :
第48/92/M号法令,载在地图绘制暨地籍司第一九五一∕八九号图则之一部份土地脱离本地区公产及纳入本地区私产作为空置土地。
颁布时间 : 1992-08-10
颁布部门 :
第46/92/M号法令,载在地图绘制暨地籍司权第八五三∕八九号图则之一部份土地脱离本地区公产及纳入本地区私产作为空置土地。
颁布时间 : 1992-08-10
颁布部门 :
第9/92/M号法律,给予总督立法许可,给予澳门保安部队附加报酬。
颁布时间 : 1992-08-03
颁布部门 :
第43/92/M号法令,订定维持在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廿六日前任职的外聘人员享有特别假期的权利。
颁布时间 : 1992-08-03
颁布部门 :
第7/92/M号法律,给予总督立法许可,给予多个委员会的委员报酬。
颁布时间 : 1992-08-03
颁布部门 :
第166/92/M号训令,通过「栢涛」停车场的经营及使用规章。
颁布时间 : 1992-08-03
颁布部门 :
第8/92/M号法律,给予总督立法许可,撤销由一九七一年一月廿三日第一八三八号法例订定之来往港澳轮船及飞翼船运载乘客的税项。
颁布时间 : 1992-08-03
颁布部门 :
第44/92/M号法令,核准铸造及发行一九九三年至二○○四年的农历新年纪念硬币。
颁布时间 : 1992-08-03
颁布部门 :
第41/92/M号法令,关於调整小学及学前教育之官立学校校长和副校长,以及青少年活动负责人之报酬。
颁布时间 : 1992-07-27
颁布部门 :
第40/92/M号法令,订定中文及中国行政课程之管制规则--撤销七月二日第31/90/M号法令。
颁布时间 : 1992-07-27
颁布部门 :
第42/92/M号法令,修改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门政府公报》第56/85/M号法令第十一条、消防队规章第四十五条及治安警察厅之警务人员编制之规定。废止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门政府公报》第67/90/M号法令。
颁布时间 : 1992-07-27
颁布部门 :
第38/92/M号法令,关於由十二月卅一日第85/90/M号法令核准之在无线电服务税项及罚款总表内增加一新的税项。
颁布时间 : 1992-07-20
颁布部门 :
第39/92/M号法令,重新编写五月三日第2/90/M号法律第九条及第一四条条文(非法移民)。
颁布时间 : 1992-07-20
颁布部门 :
第36/92/M号法令,批准发行新的五十及一百圆纸币并收回市面流通的同额纸币。
颁布时间 : 1992-07-13
颁布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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